分類導航
稅法釋令  (52)
即時新聞  (31)
公告新知  (16)
最新文章
己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不包括未函報限制出境之欠稅及罰鍰
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  2009-09-09 10:06:42 作者:百川財經客服中心 來源:財政部賦稅署 文字大小:[][][]

所稱己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不包括未函報限制出境之欠稅及罰鍰。

日期文號:財政部98.6.11台財稅字第09800243530號
法律依據: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

主旨: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7項第2款所稱「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」一語,係指依該條第3項規定函報限制出境列管之全部欠稅及罰鍰,不包括未函報限制出境之欠稅及罰鍰

(備註:依據財政部中華民國98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804545250號函
內容,更正上開條文項次)

最新消息 常見問題 相關網站

      竹東所  服務熱線:03-5962932    傳真:03-5953698  地址:310 新竹縣竹東鎮榮樂街16號

      竹北所  服務熱線:03-6578116    傳真:03-6578126  地址:302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-2

    

Copyright © 2009 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 版權所有www.praesto-accounting.com Email:[email 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