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稱己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不包括未函報限制出境之欠稅及罰鍰。日期文號:財政部98.6.11台財稅字第09800243530號法律依據: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主旨:
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7項第2款所稱「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」一語,係指依該條第3項規定函報限制出境列管之全部欠稅及罰鍰,不包括未函報限制出境之欠稅及罰鍰。(備註:依據財政部中華民國98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804545250號函內容,更正上開條文項次)
竹東所 服務熱線:03-5962932 傳真:03-5953698 地址:310 新竹縣竹東鎮榮樂街16號 竹北所 服務熱線:03-6578116 傳真:03-6578126 地址:302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-2 Copyright © 2009 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版權所有www.praesto-accounting.com Email:[email protected]
竹北所 服務熱線:03-6578116 傳真:03-6578126 地址:302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-2
Copyright © 2009 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版權所有www.praesto-accounting.com Email:[email 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