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原則上採查定課徵營業稅
日期文號:財政部98.3.9台財稅字第09700566180號 法律依據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十三條 ,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二十三條 主旨: 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,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,其出租自行車收取之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外,其餘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,其每月查定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。
竹東所 服務熱線:03-5962932 傳真:03-5953698 地址:310 新竹縣竹東鎮榮樂街16號 竹北所 服務熱線:03-6578116 傳真:03-6578126 地址:302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-2 Copyright © 2009 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版權所有www.praesto-accounting.com Email:[email protected]
竹北所 服務熱線:03-6578116 傳真:03-6578126 地址:302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-2
Copyright © 2009 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版權所有www.praesto-accounting.com Email:[email protected]